5月8日,上海市消保委点名百果园售卖变质水果事件,称近年来,很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都与加盟店相关。品牌不能一味追求扩张速度,而疏于对加盟店的管理和监督。消费者依法享有知情权,门店是否属于加盟店是涉及商品与服务质量的重要信息,品牌方有义务向消费者明示。

此前,B站UP主“内幕纠察局”5月6日爆料称,经暗访调查发现,百果园部分门店,存在将小果当大果售卖、销售隔夜水果以及将变质水果做成果切继续销售等违规操作。为逃避检查,店员违规将本应处理掉的水果藏起来,次日继续售卖的情况。

针对此爆料,百果园在5月7日回应称,涉事门店为百果园成都成华区建和路店、武汉区江汉北路店,存在将水果违规分级、售卖隔夜切水果、故意躲避总部检查相关问题。

为杜绝类似行为发生,百果园称正在进行整改,其中包括对全国各门店经营与品质管理进行再度检查、对涉事门店要求停业整顿、按照规章制度对区域相关负责人处分以及进一步强化门店SOP作业培训。

此外,百果园表示将加强督导、督察及神秘客不定期对门店进行果品鲜度检查和指导,严厉杜绝任何变质水果做果切出售。

值得注意的是,5月2日,百果园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,欲冲击国内“水果零售第一股”。百果园目前为国内最大水果零售商,拥有5351家线下门店。

招股书显示,2021年,百果园实现净利润2.258亿元,实现营业收入102.89亿元,其中销售水果及其他食品产品收入99.92亿元。(文 |《财经天下》周刊 郑浩钧)

推荐内容